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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后,为控制婴儿潮带来的人口增长以及受优生思想的影响,日本政府曾颁布一项《优生保护法》,强制数名残疾人绝育,该法案直至1996年才废止。去年一名受害者提出诉讼要求国家赔偿,以此为契机开始探讨针对该群体的赔偿事项。本月24日,对该群体的救助法正式通过决议,日本政府道歉并提供每人320万日元的补助金。
参议院全体会议一致通过救助法案(图截取自FNN视频)
据日本共同社24日报道,参议院全体会议当天一致通过了一项针对在《优生保护法》(1948~1996年)规定下被迫绝育的残疾人的救助法案。政府表示对其受害者进行反省和道歉,并支付每人320万日元的补助金。正在欧洲访问的安倍首相发表书面声明称对其遭遇非常遗憾和抱歉,会尽全力落实补助金一事,并强调“为防止此事再次发生,政府将努力建设一个不歧视残障、相互尊重人格和个性、实现共生的社会”。
《朝日新闻》称安倍的讲话对于受害者方面明确要求解决的旧法案违宪性和政府责任问题丝毫未提及,且有关救助金额、对象范围等事项,救助法的内容都与其原告主张有很大的差距。
支援受害者的人们控诉国家应该谢罪和赔偿(图自共同社)
据悉,在7个地方法院受理的要求国家赔偿诉讼中,其中20名原告要求政府必须支付最低3000万日元以上的救助金。目前来看尽管仍有不满,但原告律师代表肯定了救助法的成立无疑是很好的开头。
日本在战后的昭和23年颁布了《优生保护法》,当时正处贫困时期且由于人口大量出生带来了不少社会问题,对此,政府除了允许妇女人工流产以外还针对患有认知障碍和身体残疾的人士实行强制绝育政策,提出这一法案的人是当时的参议院议员谷口弥三郎。他曾向国会谏言称“我认为即便没有本人的同意也可以实行优生手术,为了不让低劣的基因传给国民这是必要之举”。
时任参议院议员的谷口弥三郎(图自西日本新闻)
基于这种无视人权的优生思想,强制绝育手术被写入法案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进入昭和20~30年后一度达到高峰期。
据厚生劳动省统计显示,约2万5千人被强制接受了绝育手术,其中包括9岁的少女。1996年该法案因广受国际社会批评和抗议最终被政府废止。但此后20余年的时间里,由于受害群体难以发声的弱势和媒体报道的忽视,针对其赔偿以及对法案和政府问责一事始终没有进入人们的视线。直至去年,一名受害者向法院提出要求政府予以赔偿,以此为开端,全国各地受害者陆续开始控诉政府,要求赔偿和问责。
此次通过的救助法规定将根据原告的请求认定是否受害,请求期限为法案施行后的5年内,同时允许接受补助金后继续上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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